龙海
漳州龙海市:帮诈骗分子拨打电话 构成共同犯罪而获刑
2024-10-17 11:18  浏览:164

  帮诈骗分子拨打电话,虽然一句话没说仍然构成共同犯罪。近日,经龙海区检察院提起公诉,被告人邵某和许某因犯诈骗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九个月、有期徒刑一年三个月,并分别判处罚金5000元。

  1月22日,被告人邵某和许某明知他人要实施电信诈骗,仍为了牟利同意参与,帮忙拨打电话。次日,邵某带着手机与许某相约到龙海区程溪镇一鱼塘边,登录手机QQ拨打语音电话给上线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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