漳州
诏安检察“好屋边” 匠心精筑基层矛盾“修复链”
2025-04-23 13:21  浏览:5

  老沈向诏安县检察院送的锦旗

  红色乌山脚下的诏安县检察院,有这么一群“能工巧匠”般的检察官,他们以办理好轻微刑事案件为突破口,组建“刑事和解工作团队”,做优做强“好屋边”机制,通过“前-中-后”全过程介入,切实保障矛盾纠纷化解工作的良性运作,以“匠心”探寻社会和谐“修复术”,书写着新时代检察工作的温暖篇章。

  创新机制

  搭建“汇智”平台

  深度化解基层矛盾,创新机制、汇聚各方力量是关键。经调研筹备,诏安县检察院在霞葛镇司下村设立“好屋边”刑事和解工作站,该工作站成为推动机制创新、促进社会和谐的前沿阵地。

  为保障工作站高效运作,诏安县检察院组建了专业的刑事和解工作团队:由10名检察业务骨干组成临时党支部,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;联合退休党支部党员成立志愿调解队,充分发挥他们丰富的阅历与群众工作经验助力调解。

  在整合内部力量的同时,该院积极联动县公安局、法院、司法局,形成司法合力。各方在案件办理、调解、普法宣传等方面紧密配合,推动刑事和解工作。此外,该院还发动乡贤、老党员、法律工作者担任调解员,通过评选“金牌调解员”,激发群众参与矛盾化解的热情。

  对于复杂的刑民纠纷,检察院会同县、乡、村相关部门,建立研判会商和通报预警机制。办案人员坚持入户走访,深入案发现场,全面了解当事人情况,为调解奠定基础。一系列举措下,“刑事和解工作站”成为政法部门与群众共同参与社会治理的“汇智”平台。自2021年起,该平台已促成103件刑事案件和解,所有和解案件无信访上访、无申诉上诉,实现国法与人情融合。

  三段式“工程”

  有力修复矛盾“裂痕”

  事前深入调查,精准评估找“裂痕”。2023年10月,诏安县检察院受理一起涉残疾人的邻里纠纷。老沈与邻居老陈因“几铲水泥”起冲突。当时,政府施工队修整两家门口路面,老陈私自加高自家路面,老沈担心影响自家排水,前去阻止并铲平,双方互不相让,并发生肢体冲突致老沈受伤。

 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,承办检察官考虑到涉及残疾人权益及邻里矛盾的敏感性,迅速行动。会同公安机关走访案发地,与当事人、家属、村干部交流,全面了解双方关系和矛盾根源。经调查发现,矛盾源于一方私自加高路面,另一方担心排水问题,且双方缺乏沟通、忽视彼此权益。检察官精准评估,找准矛盾“裂痕”,为调解指明方向。

  事中巧妙调解,精心“焊接”促修复。找到了矛盾的“裂痕”,如何进行“焊接”修复成为关键。检察官邀请有威望的老党员、老村干部,发动网格员、平安志愿者参与调解。为避免矛盾激化,采用“先分后合”策略。先让村干部分别与老沈、老陈沟通做思想工作,检察官也分别谈心,考虑到老沈行动不便,他们还主动上门交流,赢得信任。

  调解中,检察官发现矛盾症结不仅是排水问题,老沈觉得老陈欺负他残疾,老陈认为老沈小题大做。针对这些情况,检察官制定详细修复方案,通过听证会、双方会谈等方式化解误会。

  经不懈努力,老沈和老陈的心结解开。2024年11月,检察官给出和解方案,双方签订协议、谅解书,老陈支付赔偿金,老沈出具收条。曾经发生冲突的邻里握手言和。2024年,“刑事和解工作站”为当事人制定20份和解方案,每一份都见证了邻里关系的有效修复。

  事后持续跟进,长效“治本”保稳定。诏安县检察院“好屋边”刑事和解工作站不止步于“就案办案”,更追求矛盾彻底化解,防止“二次断裂”。案结后,检察官持续关注双方关系,定期“回头看”。

  针对老沈的特殊情况,检察官与村委会沟通,营造关爱残疾人的氛围,与残联对接落实帮扶政策。2024年12月4日国家宪法日,老沈送来“除恶扬善护正义助弱为民守初心”锦旗。检察官借此询问他与老陈近况,得知关系改善,仍与老沈约定回访巩固成果。

  为跟踪和解案件后续,检察院为当事人建立“修复手册”——“回访一览表”。每半年,检察官通过电话、走访、座谈等方式回访,关注当事人人际关系与心理状态。2024年,工作站共回访17次,为20件和解案件“建档立卡”。

  “好屋边”刑事和解工作站的检察官们通过三段式“工程”,用心用情创造出一个又一个“和解方案”,探索社会矛盾的“修复手艺”,让“枫桥经验”在诏安县落地生根,绽放村居和谐的新“枫”景。2023年诏安县检察院建立刑事和解“好屋边”机制入选漳州市检察机关“一院一品”优秀项目;2023年至今,诏安县检察院刑事和解“好屋边”机制获学习强国、福建法治报、福建新闻广播等媒体报道近20次。

  ⊙本报记者王琳雅

  通讯员沈芬

  沈婉捷文/供图

文章链接:http://m.dongfengkuaidi.vip/news/show-117817.html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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